根据我省新冠疫情防控工作需要,最大限度减少人员流动聚集,经研究,自年12月13日起,浙江省药品监督管理局行政受理中心窗口业务作如下调整:
一、已经实现网办的行政审批事项,行政相对人全部通过网上办理。尚未实现网办的行政审批事项,可以缓办的,建议行政相对人通过邮寄申报资料的方式办理。申报资料邮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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