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保障齐鲁医药学院年高职(专科)单独招生(以下简称“单独招生”)、高职(专科)综合评价招生(以下简称“综合评价招生”)各项工作的顺利进行,切实维护学校和考生合法权益,根据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年高职(专科)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工作的通知》等有关文件要求,结合学校招生工作的实际情况,本着坚持标准、严格程序,确保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制定本章程。
本章程适用于齐鲁医药学院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工作。
第二章学校概况第一条学校全称:齐鲁医药学院
第二条学校代码:
第三条办学性质和类型:民办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
第四条办学层次:本科
第五条学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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