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来源:中国食品药品网」
中国食品药品网讯(记者王晓冬)8月31日,北京市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布公告,暂停向浙江地区销售退热、止咳、抗病毒、抗菌素等四大类药品。
公告称,按照《浙江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商请协调电商平台暂停向浙江地区销售退热、止咳、抗病毒、抗菌素等4大类药品的函》要求,北京市药品网络交易服务第三方平台企业及药品网络销售企业暂停向浙江地区网络销售退热、止咳、抗病毒、抗菌素等四类药品。
《中国医药报》社版权所有,未经许可不得转载使用。
(责任编辑:张可欣)
转载请注明:http://www.jinyinhuac.com/gscp/12668.html
最新文章
推荐文章
热点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