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条件放宽年宁波市ldquo

宁波市

“甬江引才工程”

  为深入实施人才和创新“栽树工程”,加快建设高水平创新型城市,打造高素质人才发展重要首选地,更大力度吸引天下英才与宁波共成长,年宁波市进一步深化完善“系列计划”,实施“甬江引才工程”,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01

引进对象与重点

  重点引进科技创新和城市经济两大领域人才和团队项目

  科技创新领域:紧贴“”万千亿级产业集群培育工程,重点支持新材料、高端装备、关键基础元器件、新一代信息技术、生命健康、新能源与节能环保等产业;

  城市经济领域:重点支持电子商务、港航物流、金融保险、文教卫体、专业服务、规划设计、时尚创意、科技服务、现代农业等产业。

02

项目类别与申报条件

双创人才项目

1.创新人才项目

  (1)一般应取得博士学历学位或拥有较高业内影响力;年龄一般不超过55周岁(年1月1日以后出生,下同)。

  (2)近1年内来宁波工作(年1月1日以后来宁波)或计划来宁波,依托宁波企事业单位,在宁波开展创新成果转化或基础研究,入选后须全职在宁波连续工作5年以上,若不能按要求全职到位,视作自动放弃入选资格。

  (3)人才依托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主要创始人或最大自然人股东不得申报创新人才项目。

2.创业人才项目

  (1)一般应取得硕士及以上学历学位或拥有较高业内影响力;年龄一般不超过60周岁(年1月1日后出生,下同)。

  (2)近5年内来宁波(年1月1日以后来宁波)且已在宁波创办企业,企业成立1年以上(年1月1日至年3月15日期间完成工商注册登记);申报人须为企业创始人、法定代表人,且是第一大股东或最大自然人股东,一家企业只能申报一名创业人才。

  (3)科技创新领域申报项目,企业实际到位注册资金中创业人才(自然人)货币出资不少于万元;城市经济领域申报项目,企业实际到位注册资金中创业人才(自然人)货币出资不少于50万元。

  (4)人才创办的企业须在宁波实质性运营并承诺在入选后10年内不搬离宁波。

3.外裔人才项目

  非华裔外国专家,年龄一般不超过65周岁(年1月1日后出生);入选后须全职在宁波连续工作3年以上,每年不少于6个月,若不能按要求全职到位,视作自动放弃入选资格;其他申报条件与创新人才项目相同。

4.青年人才项目

  分青年创新人才项目、青年创业人才项目,其中申报人年龄不超过40周岁(年1月1日后出生),其他申报条件与创新人才或创业人才项目相同。

5.海鸥人才项目

  未全职在国内工作或在宁波企业的海外分支机构全职工作不超过1年(年1月1日以后在宁波企业的海外分支机构全职工作),拥有10年以上海外相关从业经历(截至年3月15日),入选后须在宁波连续工作3年以上,每年不少于2个月,或全职在宁波企业的海外分支机构连续工作3年以上;其他申报条件与创新人才项目相同。

双创团队项目

1.创新团队项目

  申报创新团队的项目应拥有显著创新业绩或较大创新潜力,依托宁波企事业单位全职开展创新成果转化或基础研究,且符合以下基本条件:

  (1)团队一般应包括1名带头人和至少4名成员;带头人一般应取得博士学历学位或拥有较高业内影响力,成员一般应取得硕士及以上学历学位;带头人年龄一般不超过55周岁,成员年龄一般不超过45周岁(年1月1日后出生)。

  (2)带头人和成员近2年内来宁波工作(年1月1日以后来宁波)或计划来宁波,入选后带头人及成员须全职在宁波连续工作5年以上,若不能按要求全职到位,视作自动放弃入选资格。

  (3)团队依托单位运行状况良好,配套支持措施完善,能给予团队必要的科研资金和设备,并提供项目产业化所需的各类要素。

  (4)团队依托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主要创始人或最大自然人股东不得作为带头人或成员申报创新团队。

2.创业团队项目

  (1)团队一般应包括1名带头人和至少4名成员;带头人一般应取得硕士及以上学历学位或拥有较高业内影响力,成员应取得本科及以上学历学位或拥有3年以上相关从业经历(截至年3月15日,下同);带头人年龄一般不超过60周岁,成员年龄一般不超过50周岁(年1月1日后出生,下同)。

  (2)带头人和成员近3年内来宁波(年1月1日以后来宁波,下同)或计划来宁波创业;带头人(自然人)须为企业创始人、法定代表人和第一大股东;带头人和成员(自然人)合计持股比例超过50%(不含),且持股成员不少于4名。

  (3)科技创新领域申报项目,企业实际到位注册资金中货币出资不少于万元,带头人(自然人)实际到位的货币出资不少于万元;城市经济领域申报项目,企业实际到位注册资金中货币出资不少于万元,带头人(自然人)实际到位的货币出资不少于50万元。

  (4)团队创办的企业须在宁波实质性运营并承诺获得资助后10年内不搬离宁波。

资本引才团队项目

  申报资本引才团队的项目应有较好市场前景,自带技术、项目和资金来甬发展,且符合以下基本条件:

  (1)团队应包括1名带头人和至少4名成员;带头人一般应取得硕士及以上学历学位或拥有较高业内影响力,成员应取得本科及以上学历学位或拥有3年以上相关从业经历;带头人年龄一般不超过60周岁,成员年龄一般不超过50周岁。

  (2)带头人和成员近3年内来宁波且已在宁波创办企业(年1月1日至年3月15日期间完成工商注册登记手续);带头人(自然人)须为企业创始人、法定代表人和第一大股东,带头人和成员(自然人)合计持股比例超过50%(不含),且持股成员不少于4名。

  (3)企业实际到位注册资金中货币出资不少于万元;带头人(自然人)实际到位的货币出资不少于万元;企业已获得民间资本投资(除宁波市各级政府性出资部分和团队自有资金出资外)且实际到位出资不少于万元(含资本公积)。

  (4)团队创办的企业须在宁波实质性运营并承诺入选后10年内不搬离宁波。

03

申报遴选程序

(一)集中遴选

  年1月1日至3月15日,符合条件的申报对象登录“宁波市‘甬江引才工程’网上申报系统”(   符合本公告申报要求,且满足以下任一条件的人才和团队项目,可在年度申报截止日(年3月15日)前在申报系统中提交简易评审申请,经审核通过后,可直接进入最终轮专家评审环节。

  1.在经市委人才办认定的市级人才科创大赛上排名前三的人才或团队项目。

  2.获《宁波市人才分类目录》中同领域顶尖人才书面推荐的40周岁以下双创人才项目。一般每名顶尖人才推荐不超过1人。

  3.上年度有国家级引才计划人才入选的单位,按1:3比例择优推荐的创新人才、外裔人才或青年人才项目。

  4.甬江实验室、浙江创新中心等新建重大创新平台引进并择优推荐的人才或团队项目,一般每个平台推荐不超过3个;近2年绩效考核优秀的产业技术研究院(以市科技局提供名单为准)引进并择优推荐的人才或团队项目,一般每家研究院推荐不超过2个。

  5.上年度通过宁波申报入选国家级引才计划的人才或其领衔的团队项目。

  6.获区县(市)、开发园区本级人才计划(工程)最高层级支持的人才或团队项目。

(三)直接认定

  符合本公告申报要求、且满足以下任一条件的创新人才、外裔人才或青年人才全职到岗3个月以上,可提出直接认定申请,申请工作全年受理。经审核通过后,可直接认定入选“甬江引才工程”。

  1.在QS、U.S.News、THE、ARWU四大权威世界大学排名任一榜单前的海外高校,以及发达国家(参照宁波市人才分类目录中院士顶尖人才的国别范围,下同)的国家实验室等科研机构担任过相当于正教授及以上职务,或在海外世界强企业总部、区域总部或子公司担任过首席科学家或技术高管及以上层次的人才,或其他相当层次人才。

  2.取得海外博士学历学位后,在QS、U.S.News、THE、ARWU四大权威世界大学排名任一榜单前的海外高校、发达国家的国家实验室担任过正式教学或科研职位(不含博士后)3年以上的35周岁以下人才。

  3.由“双一流”高校现任校长和中国科学院直属事业科研单位行政负责人择优举荐,在海外取得博士学历学位且拥有3年以上海外相关领域工作经历的35周岁以下人才。原则上每名举荐人举荐不超过1人。

  4.由上年度通过宁波申报入选国家级引才计划的在甬部省属和市属高校院所、产业技术研究院(民办非企业性质)按1:1比例择优举荐的人才。

04

政策支持

(一)项目资助

  1.对入选的科技创新领域创新人才、创业人才、外裔人才、青年人才项目一次性给予万元项目资助,海鸥人才项目一次性给予50万元项目资助;对入选的城市经济领域的创新人才、创业人才项目一次性给予50万元项目资助。

  2.对入选的科技创新领域双创团队项目,按A、B、C三个层次分两期分别给予0万元、0万元、万元项目资助;对入选的城市经济领域双创团队项目,按A、B、C三个层次分两期分别给予万元、万元、万元项目资助。

  3.对入选的资本引才团队项目,按申报时实际到位民间资本货币投资的30%给予项目资助,资助金额向下取整至十万位,一般不超过0万元。项目资助经费一般在团队入选1年后分2期拨付,每期安排50%。团队项目企业在甬注册之日起,累计投入项目的直接支出达到资助经费总额2倍以上的,拨付第一期经费;累计投入项目的直接支出达到资助经费总额4倍以上的,拨付第二期经费;如第一期申请时已满足第二期条件,可将第一、二期合并拨付。直接支出是指用于宁波项目企业且与申报项目直接相关的支出。

  对人才层次高、影响力大,项目核心技术世界领先,属于颠覆性创新,且产业化、市场化前景特别好的重大人才(团队)项目,资助额度上不封顶。

(二)安家补助及购房补贴。符合条件的入选人才和团队带头人,可按照相关文件享受安家补助及购房补贴有关政策。

(三)金融信贷支持。入选人才或带头人创办的企业可在合作银行享受最高0万元的信用贷款和3年无还本续贷服务,并根据企业发展情况,优先推荐在宁波市股权交易中心挂牌,优先推荐政府性基金等给予跟进投资。

  入选的人才和团队符合相关条件的,还可享受《“甬江引才工程”实施细则》规定的相关政策,以及落户地配套资助政策。相关资助补贴经费按“就高、补差、不重复”原则发放。

05

政策与申报咨询

(邵老师)

清华校友创业创新基地

  清华校友创业创新基地年底入驻企业30家,小微企业26家,主营业务收入(销售额)2.56亿元,园区企业专利个,高企培育4家。其中新引进10个科技人才项目落户,包括1个泛“”计划项目和2个“雄镇英才”项目,引进申报4个国家级高层次人才项目和2个省级高层次人才项目,其中成功入围答辩各2名。今年新引进2个泛“计划”项目。去年8月份,园区成功获评年浙江省第一批小微企业园。

  园区一手抓招才引智,一手抓小微园区建设,以“与你共创未来”的使命担当,助力孵化企业共同发展,赋能区域产业发展。

入驻(瞿女士)

      (陈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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