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永康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发布关于《永康市人才安居安心工程实施意见(试行)》的公告,这也意味着永康的抢人大战将拉开帷幕。今天就为大家带来永康市的职称相关人才补助信息。
购房补助
01
可申请对象
1国际顶尖人才(国家最高科学技术奖获得者,省“鲲鹏行动”计划入选者,国家“万人计划”杰出人才,中国科学院院士、中国工程院院士,中国社会科学院学部委员、荣誉学部委员等浙江省高层次人才分类目录A类人才)
2国家级领军人才(国家级引才工程及特支计划入选者,国家级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国家杰出青年基金获得者,长江学者特聘教授,国家“百千万人才工程”第一、二层次,省特级专家等浙江省高层次人才分类目录B类人才)
3国际顶尖人才(国家最高科学技术奖获得者,省“鲲鹏行动”计划入选者,国家“万人计划”杰出人才,中国科学院院士、中国工程院院士,中国社会科学院学部委员、荣誉学部委员等浙江省高层次人才分类目录A类人才)
4具有正高级职称人员、全日制博士毕业生
5具有副高级职称人员、全日制硕士毕业生、高级技师
6“双一流”建设高校、浙江省重点建设高校(不含省市共建)全日制本科毕业生
7具有中级职称人员、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毕业生(不含“双一流”高校)、技师
8全日制普通高校专科毕业生
02
购房补助标准
对第1类人才可赠予永康市区政府持有的建筑面积平米以上商品住房一套;
对第2类人才,给予最高万元购房补助;
对第3类人才,给予最高万元购房补助;
对第4类人才,给予最高90万元购房补助;
对第5类人才,给予最高50万元购房补助;
对第6类人才,给予最高40万元购房补助;
对第7类人才,给予最高30万元购房补助;
对第8类人才,给予最高15万元购房补助。
个人符合多项条件的、夫妻双方同时符合购房补助政策的,按照“从高从优”原则不重复享受。
租房保障第1—6类人才,可免费租用总部中心人才公寓、北苑小区、三马嘉苑等人才用房。
个人符合多项条件的、夫妻双方同时符合租房保障政策的,按照“从高从优”原则不重复享受。
专业技术人才奖励
01
新晋升专业技术人才奖励资助
永康市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互联网批发和互联网零售行业民营企业从事制造业和数字经济方面专业工作满1年,于年6月11日(含)后新晋升工程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的人才(晋升时间以取得资格时间为准)。
①新晋升正高级职称的,第一年给予3万元、第二年给予2万元奖励资助。
②新晋升副高级职称的,一次性给予2万元奖励资助。
③新晋升中级职称的,一次性给予5千元奖励资助
02
新晋升或新引进高级专业技术人才生活补助
①一次性安家补助取得资格或引进后服务永康企业满5年的,给予一次性安家补助:正高级10万、副高级6万。②房租补助取得资格或引进后,工作期间在永租赁房屋居住,且未购置家庭住房的,按在永实际缴纳社保月数,享受房租补助每人每月元,享受时间累计不超过3年。③政府津贴
取得资格或引进后,按在永实际缴纳社保月数,享受政府津贴,具体标准为:正高级每人每月0元、副高级每人每月元。享受时间累计不超过5年。
其他保障
01
子女入学
按照就近入学(居住地或父母工作地)的原则,分类予以安排人才子女入学(入园)工作。第1—4类人才子女,学前段统筹安排至城区(城镇)公办幼儿园就读;义务段纳入城区B类生招生范畴,统筹安排至城区公办学校就读;高中段原则上安排至同等同类学校就读。第5类人才子女按人才绿卡享受子女入学政策。第6—8类人才子女,根据区域教育学位供给情况,统筹安排至公办学校就读。
02
医疗保障
医院医院设立专门科室,对1—5类人才开通绿色通道、提供优先就医、住院、转院、体检、建档等服务工作,对6—8类人才提供健康咨询等服务并建立健康档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