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拥有郑东院区、东三街院区、南院区和西院区,形成“一院四区”各有重点、互为补充、资源共享、协同发展的新格局。医院现有职工人,其中博士、硕士人,高级职称人。
医院年更名为郑州医院,年挂牌“河南省医院、北京医院郑州医院、医院”,年获批国家区域医疗中心试点建设单位、河南省儿童医学中心。医院拥有省市医学重点(培育)学科20个,儿科临床诊疗中心11个,省市重点实验室14个,是国家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获批河南省儿童急救中心、河南省儿科疾病临床医学研究中心、郑州大学儿科疑难重症及罕见病临床研究中心等10余个国家级、省级中心和基地。医院业务发展需要,面向国内外公开招聘各类优秀人才,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医疗、医技、护理、药学、科研、管理等岗位人员。
详见附件《河南省医院(医院)年公开招聘岗位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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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招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必须具备的基本条件
1.坚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学风正派,求实创新;
2.身体健康,热爱卫生事业,有强烈的事业心和奉献精神,具备团队合作能力,工作积极主动;
3.具备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专业、技能条件;
4.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应届毕业生和留学归国人员取得学历、学位证书(含学历、学位认证书)医院确定的报到日之前。
对专业条件的要求,将结合高校专业设置目录和本单位、岗位用人实际予以综合认定。
人员类别条件及待遇
1.学科带头人
(1)要求:儿科学、心血管内科专业,本科以上学历;副高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在省级以上医学会专业委员会担任委员以上职务,医院工作经历;具有较强的科研论文水平能力,能独立开展本专业先进技术;年龄45周岁以下,身体健康。
(2)待遇:事业单位编制,医院学科带头人相关待遇。
2.博士研究生(不限名额、不限岗位,长期招聘)
(1)专业:医学类各专业、生物学、生物信息学等。
(2)要求:取得普通高等教育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通过大学英语六级考试;具有较高的科研水平和能力。
(3)待遇:事业单位编制,解决配偶工作;30万元安家费和30万元科研启动基金;享受郑州市“黄河人才计划”相关政策。
3.硕士研究生、本科
(1)硕士研究生
要求:第一学历为全日制本科(高中起点),取得普通高等教育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取得岗位所需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医疗专业取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证书者优先。
(2)本科
要求:应届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本科(高中起点),取得学历、学位;护理岗位需取得护理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或者护士资格考试合格证明。
(3)实用型人才、紧缺人才、副高以上职称者条件可适当放宽。
(4)待遇:办理人事代理手续,享受郑州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相关工资福利待遇。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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