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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磅石药集团等75家药企虚开发票被牵

▍来源:同茂顺整理:百合

湖北税务局在7月16日发布第一批针对各类公司的税务稽查处罚决定书后,同茂顺进行了推送(点击蓝字阅读:查咨询、酒店、广告公司虚开发票,牵出千亿药企等药品器械企业64家份)

于7月30日再次发布第二批。其中,第一批处罚书中6家咨询、管理、广告等各类公司与药械相关,有57家药械业上榜。第二批处罚书中5家管理、广告公司(其中4家已经走逃失联)与药械相关,则有多达75家药械企业上榜,两批合计共家各类药械企业涉案。显示出随着税务稽查的不断深入,购买发票的药械企业将越来越多的被发现,越来越多的药械企业将收到税务写出通知书和已证实虚开发票通知单。

▍税务处理决定书武税二稽处〔〕号(武汉钡之刚广告传媒有限公司)

武汉南瑞洋广告有限公司:

  我局(所)于年7月4日至年7月17日对你(单位)年1月2日至年12月31日年01月02日至年12月31日涉税情况情况进行了检查,违法事实及处理决定如下:

  

  (二)增值税普通发票相关检查情况及证据

  1、增值税普通发票使用情况:

  企业年01-04月领购份,开具92份(其中作废0份)。

  2、取得专用发票、抵扣进项税额情况:

  企业未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

  (三)资金流相关检查情况及证据

  检查人员调取企业报送的《企业存款账户报告表》或增值税专用发票信息获得企业的有关银行账户信息,企业的开户银行为中国工商银行湖北洪山支行,账号为202850920。经审批后凭《检查存款账户许可证明》向相关银行、其他金融机构查询走逃企业账户的银行流水账单,核对资金流,取得以下资金支付证据材料:

  1.银行开户行、账号不真实。

  2.大宗交易未付款。(见证据二)

  交易真实性的判定:

  (一)直接走逃失踪不纳税申报,或虽然申报但通过填列增值税纳税申报表相关栏次,规避税务机关审核比对,进行虚假申报。

  (二)企业交易资金信息不真实。根据检查情况及发现问题,已查实全部交易资金信息不真实的、大宗交易未付款。

  根据以上的检查情形,认定武汉南瑞洋广告有限公司在没有真实的货物交易情况下,对下游企业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92份(其中安徽济人药业有限公司1份;东阿东昌天汇科技有限公司4份);佛山手心制药有限公司1份,;广东赛保尔生物医药技术有限公司1份;贵州柏强制药有限公司1份;贵州汉方药业有限公司7份;贵州景诚制药有限公司1份;贵州景峰注射剂有限公司6份;贵州盛世龙方制药股份有限公司3份;桂林华信制药有限公司3份;国金黄金股份有限公司1份;河北友德医药科技有限公司1份;黑龙江康麦斯药业有限公司1份;湖北湘宁健康产业科技有限公司1份;吉林英联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4份;嘉兴益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6份;江苏德源药业股份有限公司3份;江西华太药业有限公司1份;昆药集团血塞通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份;南京正大天晴制药有限公司5份;彭泽县润禾化工科技有限公司3份;厦门特宝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5份;山西楷美盛宏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2份;山西同达药业有限公司3份;上海津叙商务信息咨询有限公司1份;石家庄欧意和医药销售有限公司1份;石药集团欧意药业有限公司1份;石药集团中诚医药物流有限公司4份;石药银湖制药有限公司2份;通化卫京药业股份有限公司1份;威胜能源产业技术有限公司1份,;武汉崇简人文文化发展有限公司1份,;武汉淘师湾网络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1份;武义寿仙谷中药饮片有限公司1份;宜昌恒信众和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2份;浙江医药股份有限公司新昌制药厂6份;正大青春宝药业有限公司1份;中国邮政集团公司江西省都昌县分公司3份,合计金额6,,.42元,合计税额,.38元。

▍税务处理决定书武税二稽处〔〕号(武汉钡之刚广告传媒有限公司)

武汉钡之刚广告传媒有限公司:

  我局于年05月27日至年7月04日对你(单位)年2月7日至年12月31日涉税情况进行了检查,违法事实及处理决定如下:

  违法事实

  (一)企业基本情况的检查及证据

  

  (二)增值税普通发票相关检查情况及证据

  1、增值税普通发票使用情况:企业年2-4月领购75份,开具55份(其中作废1份),结存20份,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合计金额3,,.46元(其中作废金额0元),合计税额,.74元(其中作废税额50元)

  2、取得普通发票、抵扣进项税额情况:

  企业申报时,在增值税申报表第18栏“本期应纳税额减征额”一栏中进行填报。(见证据二)

  (三)资金流相关检查情况及证据

  检查人员调取企业报送的《企业存款账户报告表》或增值税专用发票信息获得企业的有关银行账户信息,企业的开户银行为中国建设银行武汉东湖支行,账号为。经审批后凭《检查存款账户许可证明》向该银行查询无此账户开户信息(见证据三)

  (四)交易真实性的判定

  1.直接走逃失踪不纳税申报,或虽然申报但通过填列增值税纳税申报表相关栏次,规避税务机关审核比对,进行虚假申报。

  2.企业交易资金信息不真实。根据检查情况及发现问题,已查实全部交易资金信息不真实。

  根据以上的检查情形,认定武汉钡之刚广告传媒有限公司公司在没有真实的货物交易情况下,对下游企业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55份(含作废1份)(其中大连华立金港药业有限公司4份;贵州景峰药品销售有限公司4份;贵州景峰注射剂有限公司2份;海口市制药厂有限公司3份;海南锦瑞制药有限公司1份;黑龙江省亿通医药有限责任公司1份;湖北悦锦文化发展有限公司1份;湖南慧能品牌文化传媒有限公司2份;吉林英联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4份;江西路飞文化演出有限公司2份;留坝县鼎盛广告传媒有限公司1份;南京正大天晴制药有限公司3份;山西同达药业有限公司3份;石药集团欧意药业有限公司1份;石药集团中诚医药物流有限公司3份;四川城镇规划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4份;武汉道达广告传媒有限公司2份;武汉都市阳光广告有限公司4份;武汉立之道房地产营销策划有限公司1份;武汉市法雷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3份;武汉信智合信息咨询服务有限公司2份;重庆万格文化传播有限公司3份;武汉谏羽之雯广告传媒有限公司1份已作废;),合计金额3,,.46元,合计税额,.74元。

▍税务处理决定书武税二稽处〔〕号(武汉达晶力广告有限公司)

我局(所)于年7月5日至年7月18日对你(单位)年1月17日至年12月31日增值税情况进行了检查,违法事实及处理决定如下:

  违法事实

  (一)企业基本情况的检查及证据

  (二)增值税普通发票相关检查情况及证据

  增值税普通发票使用情况:该企业年1月17日至年6月1日,领购份增值税普通发票,在省局后台提供的资料中发现该企业年1月25日到年6月19日期间开具了份,结存1份,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合计金额11,,.93元,税额,.47元。(见证据三)

  

  (四)交易真实性的判定

  1、直接走逃失踪不纳税申报;企业增值税虽然申报,但通过填列增值税纳税申报表相关栏次-本期应纳税额减征额,规避税务机关审核比对,进行虚假申报。

  2、企业交易资金信息不真实。根据检查情况及发现问题,已查实全部交易资金信息不真实、大宗交易未付款。

  根据以上的检查情形,认定武汉达晶力广告有限公司在没有真实的货物交易情况下,对下游企业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份(其中安徽凯普贸易有限公司;北京巴瑞医疗器械有限公司;北京宏德医药有限公司;北京商汇广告有限公司;成都三素文化传播有限公司;都匀市黔图文化传媒有限责任公司,;贵州汉方药业有限公司;贵州景诚制药有限公司;贵州景峰注射剂有限公司,;贵州千景土地科技有限公司;贵州神奇药业有限公司;贵州盛世龙方制药股份有限公司;桂林三金大健康产业有限公司;哈尔滨博群商贸有限公司;海口市制药厂有限公司,;杭州皓通电力检测技术有限公司;湖北梵康医疗科技有限公司;湖北寰宇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湖北云鼎置业发展有限公司;吉林万通药业集团药品经销有限公司;吉林英联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江苏正大清江制药有限公司;江西南昌济生制药厂;昆药集团血塞通药业股份有限公司;雷允上药业集团有限公司;南京正大天晴制药有限公司;彭泽县润禾化工科技有限公司;厦门特宝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山西太原药业有限公司;山西通富集团有限公司;上海建纬(武汉)律师事务所;深圳市海美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深圳万乐药业有限公司;石家庄市凯富酒店管理有限公司;石药集团百克(山东)生物制药有限公司;石药集团欧意药业有限公司;石药集团中诚医药物流有限公司;石药银湖制药有限公司;四川新绿色药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天津红日康仁堂药品销售有限公司;天津红日药业股份有限公司,;铁力山(北京)控制技术有限公司;武汉晨翼文化传播有限公司;武汉大经纬经济发展有限公司;武汉德玛吉展览有限公司;武汉灏嘉设计有限公司;武汉合富锦绣地产顾问有限公司;武汉金速琦广告有限公司;武汉聚联威派广告有限公司;武汉圣合软件技术有限公司;武汉市大鸿雁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医院有限公司;武汉新帝豪广告有限公司;杨凌生物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宜昌市金蜘蛛计算机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沅陵县视点广告有限公司;浙江医药股份有限公司新昌制药厂;中建科技武汉有限公司;重庆万格文化传播有限公司;淄博万杰制药有限公司;),合计金额11,,.93元,税额,.47元。

▍税务处理决定书武税二稽处〔〕号(武汉鑫保霓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我局(所)于年7月4日至年7月9日对你(单位)年1月4日至年12月31日对武汉鑫保霓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的年1月4日至年12月31日涉税情况进行了检查情况进行了检查,违法事实及处理决定如下:

  违法事实

  (一)企业基本情况的检查及证据

  (二)增值税普通发票相关检查情况及证据

  增值税普通发票使用情况:企业年1-6月领购份,开具份,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合计金额.52元,税额.48元,价税合计元。货物品名广告服务-业务宣传费、会展服务-会议费等

 

  根据以上的检查情形,认定武汉鑫保霓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在没有真实的货物交易情况下,对下游企业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份(其中:1、北京宏德医药有限公司3份;2、北京华易智尚能源咨询中心1份;3、北京凯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3份;4、北京协荣保险经纪有限公司湖北分公司4份;5、北京炎培教育科技研究院1份;6、成都宏睿赛铭医疗器械有限公2份;7、大连华立金港药业有限公司1份;8、佛山手心制药有限公司1份;9、广东南国德赛律师事务所1份;10、广东众生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份;11、贵州景诚制药有限公司2份;12、贵州景峰注射剂有限公司8份;13、贵州神奇药业有限公司1份;14、贵州信达利生物科技有限公司1份;15、海口市制药厂有限公司3份;16、河南鑫安利安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1份;17、衡阳县浩翔琪置业有限公司1份;18、湖北汉邦宏盛建筑工程有限公司1份;19、湖北金和康医药有限公司6份;20、湖北联投工程设计有限公司2份;21、湖北新好农牧有限公司1份;22、湖北益康医药有限公司1份;23、湖北昀锦工程咨询有限公司4份;24、湖北中拓京海拍卖有限公司2份;25、湖南诚谨药学科技服务有限公6份;26、昆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1份;27、昆药集团血塞通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份;28、雷允上药业集团有限公司2份;29、南京万川药事服务有限公司3份;30、南京正大天晴制药有限公司3份;31、山东齐都药业有限公司6份;32、山东泰开变压器有限公司1份;33、山东信得动物疫苗有限公司1份;34、山西康颐健科技有限公司1份;35、山西同达药业有限公司3份;36、陕西宝鸡拥军工贸有限公司3份;37、上海海虹实业(集团)巢湖今辰药业有限公司5份;38、上海景峰制药有限公司2份;39、深圳市星银医药有限公司2份;40、深圳市智拓邦设计有限公司份;41、神威药业(海南)有限公司2份;42、胜利油田龙玺石油工程服务有限责任公司3份;43、石药集团欧意药业有限公司1份;44、天津豪雅企业管理服务中心1份;45、武汉百池人力资源顾问有限公司1份;46、武汉富粟之芯广告传媒有限公司1份(作废);47、武汉恒卓物业管理有限公司2份;48、武汉鸿观天下商业地产顾问有限公司份;49、武汉建工集团装饰工程有限公司6份;50、武汉锦绣楚天房地产营销策划有限公司11份;51、武汉茂宏康医药咨询有限责任公司2份,;52、武汉闻道工程建设咨询管理有限公司1份;53、武汉五环项目管理有限公司5份;54、武汉易通科技有限公司2份;55、江苏江南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1份;56、西安博爱制药有限责任公司1份;57、宜宾市翠屏区肖勇企业管理咨询服务部1份;58、浙江建安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湖北分公司3份;59、浙江震元制药有限公司1份;60、郑州市协和制药厂1份,;61、中设设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院1份;62、重庆三苇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1份;63、重庆山谷医药有限公司2份;64、珠海联邦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中山分公司3份;),合计金额.52元,税额.48元,价税合计元。

▍税务处理决定书武税二稽处〔〕号(武汉谏羽之雯广告传媒有限公司)

我局于年5月29日起对你(单位)年2月7日至年12月31日涉税情况进行了检查情况进行了检查,违法事实及处理决定如下:

  违法事实

  在没有真实的货物交易情况下,对下游企业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51份(其中:武汉钡之刚广告传媒有限公司1份;吉林英联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4份;南京正大天晴制药有限公司2份;黑龙江省亿通医药有限责任公司1份;石药集团中诚医药物流有限公司4份;广东梓瑞药业有限公司1份;华北制药股份有限公司1份;贵州景峰注射剂有限公司1份;山西同达药业有限公司3份;扬州江现客车销售有限公司1份;湖北联投工程设计有限公司1份;青岛华成盛辉文化传媒有限公司1份;上海城建市政工程(集团)有限公司1份,;国金黄金股份有限公司1份;贵州景诚制药有限公司1份;通化卫京药业股份有限公司4份;贵州景峰药品销售有限公司4份;贵阳看购科技有限公司2份;北京绿坞文化有限公司3份;大连华立金港药业有限公司4份;广东嘉帆医药科技有限公司3份;山东齐都药业有限公司6份;武汉锦绣楚天房地产营销策划有限公司1份),合计金额.89元,合计税额.11元。

处理决定:

  根据国务院第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第二十二条第二款第(一)项“开具发票应当按照规定的时限、顺序、栏目,全部联次一次性如实开具,并加盖发票专用章。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有下列虚开发票行为:(一)为他人、为自己开具与实际经营业务情况不符的发票的规定;”定性为虚开增值税普通发票。

  限你(单位)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按照规定进行相关账务调整。

  你(单位)若同我局(所)在纳税上有争议,必须先依照本决定的期限缴纳税款及滞纳金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然后可自上述款项缴清或者提供相应担保被税务机关确认之日起六十日内依法向国家税务总局武汉市税务局申请行政复议。

有的药械企业在两批次发布的名单中均有涉及,而且在多个处罚书中一再出现,说明企业的内控存在较大的问题。上述这些企业在收到上述两个通知书后均将需要立即补税。原则上,上述受票企业的主管税务机关收到武汉税务的通知书后应立案调查受票企业,具体是否立案还要看当地税务的态度,但多次涉案的企业恐怕税务不立案也难以交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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