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普通大学”是指“浙江大学”以外的其他本科院校;“高职院校”包括本科院校举办的高职专业。浙江警察学院、浙江医学高等专科学校和浙江医药高等专科学校的学费标准按“高职院校”执行。
浙江省14年没有变过的公办高校学费调整,引发了社会各界的 浙江调整成人高等教育收费标准记者昨日从浙江省物价局获悉,从年春季新生入学起,浙江省将执行新的成人高等教育收费标准。调整之后,工科类、医学类专业全日制成人教育学费为元/生·学年,其他专业全日制为元/生·学年。工科类、医学类专业非全日制成人教育学费为元/生·学年,其他专业非全日制为元/生·学年。“艺术类专业”学费标准,由学校按生均实际培养成本自主确定。另外,“非艺术类专业”学费标准,各学校可根据实际,以基准标准为基础,在上下浮动10%的幅度内确定各专业具体学费标准。该标准将从年春季新生入学起执行,届时学费将实行“老生老办法、新生新办法”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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